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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重庆考研防疫政策要求 注意事项有哪些

    樊越 2022-12-03 14:08:32

    2023年重庆考研自12月5日开始,所有考生每日务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研考健康防疫信息上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未按时如实填报信息的,可能会影响正常参考。小编整理了重庆考研的防疫政策如下,供大家参考。

    2023年重庆考研防疫政策要求 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3年重庆考研防疫政策要求

    2023年重庆考研防疫政策的具体内容现在还在还不确定,大家可以参考2022年的重庆考研相关防疫政策要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2021年12月25日至27日举行):

    1. 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考生务必注意科学防疫,注重个人卫生,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尽量不接触有市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2.自2021年12月11日起,考生须访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进入“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防疫信息上报系统”,完成每日健康状况登记。考生进入该系统进行微信绑定后,可通过“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健康上报”菜单进行登记。

    3.考生应于考前保持在渝学习生活14天以上且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实名申领健康码(以下简称“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起,考生应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原则上不离开重庆市,持续关注本人“渝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渝康码或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异常的考生,应按照重庆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转码条件按时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及时进行转码申报,“渝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4.外地返渝考生请使用手机关注“重庆疾控”微信公众号,通过“疫情防控”栏查看重庆市疫情防控政策,根据本人出发地风险等级的不同要求,严格遵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等相应疫情防控规定。建议在返渝前刷新了解或拨打电话咨询。

    5.考生须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电子或纸质)证明。以下考生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电子或纸质)证明。

    2023年重庆考研防疫通知注意事项

    一、提前谋划并合理安排赴考行程。请考生及时关注目前所在地和报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尽快返回报考点所在地。目前已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考前尽量减少流动,非必要不离开报考点所在地。市外考生来渝返渝请规划好交通线路,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二、做好健康防护并按时填报信息。请考生在考试结束前应尽量避免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不接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和物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自12月5日开始,所有考生每日务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cqksy.cn)“研考健康防疫信息上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未按时如实填报信息的,可能会影响正常参考。

    三、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考试有关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或适时调整情况,我们将及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和报考点的公告信息,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向报考点或市教育考试院咨询。

    2023重庆最新防疫政策要求

    国内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四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115号)

    1.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

    2.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省、自治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直辖市以区为单位)来渝返渝人员,实施“3天2检”。抵渝时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在3天内再做1次核酸。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结果出来前居家不外出,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并做好个人防护,期间不聚集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如经重庆市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换乘离渝(不乘坐公交地铁)。

    3.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5天以上证明,实施“入渝即检”,纳入常态化管理;无相关证明的,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各做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入渝即检”,纳入常态化管理;无相关证明的,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5.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但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入渝即检”,纳入常态化管理(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6.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未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7.本土病例迅速上升、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风险较大的地区或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高风险区的地区,由市疫情防控组组织专家研判,制定针对性政策,并对外发布。

    8.原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无异常后立即解除集中/居家隔离。既往“一地区一政策”的来渝返渝人员继续按原要求执行。

    9.一旦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其仍在我市执行隔离政策的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解除隔离。

    10.国内其它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实施“入渝即检”,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报备,实行即采即走即追。

    11.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行动态调整。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17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11月17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2.对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17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17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3.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通过航班、铁路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到机场、火车站“点对点”闭环接回本区县隔离。通过自驾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在高速公路下道口“点对点”闭环接转至本区县隔离。

    6.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闭环中转离渝。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17日起实施。

    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河南省郑州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2.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抵渝之日起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3.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有异常的,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要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6.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闭环中转离渝。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0日起实施。

    四、西藏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福建省福州市,青海省西宁市,黑龙江省绥化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2.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0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抵渝之日起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0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3.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有异常的,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要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6.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闭环中转离渝。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0日起实施。

    五、河北省邢台市、邯郸市、保定市、廊坊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3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3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2.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23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抵渝之日起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23日0时前抵渝的,实施“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下同)。

    3.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立即完成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有异常的,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要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6.如经重庆市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闭环中转离渝。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3日起实施。

    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自重庆口岸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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